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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總局投巨資建設青少年戶外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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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從國家體育總局群體司獲悉,國家體育總局今年擬在全國建設10個全國青少年戶外體育活動營地,明年年內開始運行。
這是我國體育部門首次嘗試建設青少年戶外體育活動營地。對此,國家體育總局群體司副司長劉國永表示,青少年是全民健身的主體,如何拓展青少年參加體育活動的空間,促進全國戶外體育健身活動的開展,讓青少年在大自然中陶冶情操、磨練意志、強健體魄,培養(yǎng)他們熱愛祖國、熱愛大自然、熱愛體育活動的良好品質,是體育部門一直在深入思考和重點解決的問題。而建設“青少年戶外體育活動營地”就是新時期探索一條適合我國國情的“全民健身工程”專項路徑建設模式的新舉措,具有示范性、探索性特點。
據(jù)國家體育總局群體司青少年體育處處長賀鳳翔介紹,“營地”首先要滿足以下四個地域條件:交通便利的自然山川、湖畔海濱等,距離中心城市不超過2小時路程,可全年開放或具有明顯獨特的季節(jié)性特征;具備必要的水、電等基本生活設施,周邊有可供參觀學習的歷史文化景觀或工農業(yè)生產基地;擁有可同時安扎200個左右露營帳篷的開闊地帶;遠離滑坡、巨浪、山洪等自然災害的安全區(qū)域。同時,“營地”要由活動區(qū)、露營區(qū)、服務區(qū)三個區(qū)域構成!盎顒訁^(qū)”要能同時開展如攀巖、拓展訓練、山地自行車、定向越野等8個以上戶外活動項目;“露營區(qū)”要能同時滿足400人左右(安扎200個雙人帳篷)露營;服務區(qū)要能提供戶外活動必需物品的租賃及相關服務。
另外,“營地”的建設資金從體育彩票公益金中支付,每個營地建設資金80萬元,國家、。▍^(qū)、市)兩級體育彩票公益金按照1比1的比例共同投入,而且投入資金只能用于營地的體育活動設施建設和器材購置。
劉國永告訴記者,開展“營地”建設工作應牢固樹立“大體育觀”,自覺打破部門界限,體育部門要主動加強與共青團、旅游、園林等部門的聯(lián)系與合作,不提倡新建。要充分利用和發(fā)揮現(xiàn)有青少年活動場所的資源優(yōu)勢,積極整合資源。從實際出發(fā),量力而行,切不可一哄而上。
據(jù)悉,目前已有24個。▍^(qū)、市)的26個單位申報“營地”建設,評審工作正在進行中,年內將評出10個營地試點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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