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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建主干道 綠化率不低于30% [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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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報請省人大常委會批準的《成都市園林綠化條例(草案表決稿)》表決通過,將于2013年3月1日起實施,成都綠化率標準將提高。
條例對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的綠地率作了相關規(guī)定:舊城改造區(qū)、城市商業(yè)區(qū)的大中型商業(yè)和服務設施不得低于20%;新開發(fā)建設區(qū)、大專院校、科研機構和賓館、飯店、體育場館等大型公共建筑不得低于30%;醫(yī)院、療養(yǎng)院不得低于35%;新建城鎮(zhèn)主干道不得低于30%,次干道不得低于30%;改建、擴建城鎮(zhèn)主干道不得低于20%,次干道不得低于15%;其他道路應當預留行道樹種植位置。
違反條例規(guī)定的,建設項目將責令限期改正,并按照不足綠地面積數(shù)處以每平方米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違反條例擅自占用園林綠地、破壞綠地范圍內地形地貌、水體和植被的,責令賠償損失,并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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