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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筑豈能淪為牟利工具 [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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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道,北京多處文物古建筑被出租或占用經營,有的在古建筑上建成餐廳進行經營,還有的通過出租場地承辦電影拍攝等方式賺取租金。
故宮建福宮被曝開設私人會所后,文物古建筑“下海經商”頓時成為焦點。我們遺憾地看到,天壇等地在滿足少數人利益和欲望的同時,文保場所那種獨有的莊重再度受損。
不可否認,由于資金缺乏,有些單位沒有足夠的“能力”進行文物保護,通過商業(yè)經營來彌補經費不足也是減輕納稅人負擔的一種方式。但關鍵是,到底該通過什么樣的途徑來實現(xiàn)?
在古建筑里,開建餐廳和辦會所、承辦文藝演出等行為無疑觸動了文物保護的底線!豆沤ㄖ拦芾硪(guī)則》明確規(guī)定,禁止利用古建筑當旅店、食堂、招待所或職工宿舍。
與我國一些地方做法不同的是,部分國家的博物館通過品牌授權方式獲得豐厚回報,比如《達·芬奇密碼》一書,帶動了很多書迷到盧浮宮游覽;也有的博物館,則利用文物衍生開發(fā)出系列游戲作品而獲益。
綜上,合理利用文物資產有助于歷史文化的傳承,但不能碰觸保護這個底線,更不能使其淪為單純的牟利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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