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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一半住宅”是否聳人聽聞 [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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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在廣州舉行的中國地產金融年會上,國家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政策研究室主任、中國城鄉(xiāng)建設經濟研究所所長陳淮分析指出,未來20年中國一半以上住宅得拆了重建。1949年前的房子,只有個別有歷史文物價值。
1949~1979年的房子,很多成了棚戶區(qū),除有歷史文物價值的,其余無保留價值。1979~1999年的房子,因主要功能是脫困,小區(qū)格局及配套設施都不能適應城市發(fā)展需要。
楊國棟(法律工作者):陳淮的意思并非指建筑質量問題,而是從建筑功能和居住便利性上考慮的。一些上世紀七八十年代甚至更早時建成的住宅,無論是采光通風、衛(wèi)生設施、房間面積和小區(qū)環(huán)境都與新建住宅相去甚遠,已經不適應現(xiàn)代人居住要求,確實到了非改造不可的地步。而要改造這些住宅,成本太高,不如拆除重建。至于舊城改造會不會推高房價,顯然是見仁見智的問題。如果拆遷補償是拆一還一,加上土地利用率的提高,在商品房市場需求不增加的情況下增加房屋供應量,舊城改造應該不會推高房價。
胡藝(市民):大批住房沒達到設計年限便“英年早逝”,造成的建筑資源浪費和巨大環(huán)境威脅,令人惋惜,更令人警醒,F(xiàn)在,一些城市舊城改造步伐過快,城市規(guī)劃變動頻繁,既浪費社會資源,擠占民生投入,也打亂了城市總體規(guī)劃部署,導致城市規(guī)劃缺乏連續(xù)性、前瞻性,更滋生了不少華而不實的“政績工程”與爛尾工程,大大縮短了建筑物平均壽命。我國正致力于建設節(jié)約型社會,減少資源浪費、減輕環(huán)境壓力十分重要。面對建筑短命的尷尬,如何前移監(jiān)管關口,讓城市建設達到科學規(guī)劃的要求,改變大拆大建的浪費發(fā)展觀,值得反思。
王楊(媒體人):二戰(zhàn)后,西方許多城市曾開展以大規(guī)模改造為主的“城市更新”運動。這很快遭到質疑,從1970年代開始,大規(guī)模改造計劃逐步退出歷史舞臺,取而代之的是多樣化的人居環(huán)境建設和對“住區(qū)可持續(xù)發(fā)展”的追求。英、美、法、日等國都對舊城改造進行了立法。英國1969年的《住宅法》確定4個歷史古城為重點保護城市,授權地方政府提供費用的50%資助(最高不超過1000英鎊)以改進不合標準的老住宅(進行結構維修及衛(wèi)生設備更新),1974年12月起又將資助比例提高到75%。
在中國,如果讓建筑“自然死亡”,也許平均壽命不止30年。全國范圍內,都有老建筑經加固、修整后依然正常使用的例子,如上海外灘老建筑群、武大民國老建筑群、廣州沙面的老建筑群等。
1979年以前的住房:已經被拆得差不多了
以北京為例,建國以來經歷了三次大規(guī)模舊城改造,在1949年舊城原有的2000萬平方米歷史建筑中,今天保留下來的不足1/4;旧,全國其他城市也和北京一樣,經歷過好幾次大規(guī)模的舊城改造。所以1979年以前的房子,實際存在的并不多。
1979~1999年的房子:那時已開始科學規(guī)劃
1987年,城鄉(xiāng)建設環(huán)境保護部批準通過的《民用建筑設計通則》,對建筑的使用壽命、容積率、綠地率、安全標準,以及對老年人和殘疾人的關愛設施都做了詳細說明。今年6月,央視《焦點訪談》聚焦過青島八大湖小區(qū)。這個建于1980年代的小區(qū)曾獲得“山東省綠化模范小區(qū)”等多個稱號,樓間距也都超過25米,卻被列入“舊城改造”的規(guī)劃中,讓當地居民百思不得其解。所以,1999年之前的房子,并非沒有合理規(guī)劃。
和之前住建部、國土部數據打架
2002年,住建部副部長劉志峰在《經濟日報》撰文指出,“我國尚有1.5億平方米危舊房屋需要改造”。2004年,國土資源部副部長李元受訪時曾表示,根據調查,我國城市需舊城改造的面積約占建成面積的10%左右。兩個數據都和50%相差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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