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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房率”的合理之爭 [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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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房率多少才合理?
中國指數(shù)研究院杭州分院研究副總監(jiān)曹旭東認為,開發(fā)商熱炒得房率的話題,無非是制造賣點,吸引購房者。而事實上,這種有關得房率的宣傳,對消費者并沒有什么真正的意義。
“得房率高意味著房屋設計經濟實用,不浪費,好處自然是顯而易見的,但如果得房率達到100%,那么這套房子肯定是沒有樓梯、走道的‘空中樓閣’,更談不上安全性、方便性和舒適性了!辈苄駯|認為。
中國聯(lián)合工程公司第一建筑工程設計院副院長徐磊表示,得房率過高會導致業(yè)主的公用面積減少,這樣居住起來就會感覺擁擠、壓抑、不便。比如高層住宅為減少公攤面積而只設一部電梯,上下班高峰期人們就要長時間等電梯;比如為了提高得房率,將過道、走廊造得非常狹窄,業(yè)主搬家時搬運家具、大家電等大宗物品就會很不方便;比如有些樓盤為了提高得房率,壓縮了消防通道的空間,這樣會對業(yè)主造成潛在的安全隱患。一旦發(fā)生火災等特殊情況,狹窄的通道會阻緩人流通過的速度,使人們無法迅速疏散。
既然不能片面地追求高得房率,那么得房率究竟是多少才是合理的?業(yè)內人士表示,這主要還是要看公攤面積設計的是否合理與科學。
“在合理規(guī)范的前提下,對空間的合理運用是非常重要的!睗h嘉設計集團副總裁迪洋表示,公用面積的多少,首先得看它合理不合理。一般來說,樓內每增加一個功能,它的得房率自然會下降幾個百分點。如果房屋設計合理,沒有人為地浪費公用面積,那么公用建筑面積大,得房率低,只能說明公共活動區(qū)域寬敞,服務面積(如警衛(wèi)室、機電房等)大,這樣的房屋質量、品位無疑會比公用建筑面積小、得房率高,但門廳狹小、走道擁擠、服務用房窄小或沒有服務用房的房屋要高。
華榮集團副總裁張俊則表示,最關心得房率問題的是首次置業(yè)者,他們對房屋的面積比較敏感,所以得房率是他們買房中的一個重要砝碼。而改善型置業(yè)和奢侈型職業(yè)則更多地關心房子住的是否舒適,得房率對他們來說并不是首要關注的!皻w根結底,房子是一種生活方式的體現(xiàn),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需求。”
出路:“套內面積”能否成為破局之刃?
據了解,早在2002年,重慶成為第一個地方立法按套內面積計價銷售商品房的城市,也是目前為數(shù)不多的實施這一制度的一線城市。
省建設廳房地產處副處長壽歡林表示,國內有關部門于2001年出臺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相關規(guī)定中,就提供了多項選擇:商品房銷售可按套(單元)計價,也可按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計價。事實上,目前按這三種方式銷售都是符合國家法規(guī)規(guī)定的。
“只是現(xiàn)在按照建筑面積計價這一方式比較普遍,也是社會上所公認的一種方式,所以大家對套內面積計價都不了解!眽蹥g林表示,如果購房者要求開發(fā)商按照套內面積計價,也是可以的,“在現(xiàn)在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也為大家留有這樣的余地。”
另外,壽歡林向記者表示,浙江省內不會把按套內面積作為一項單獨的工作去推,“這只是個計價的方法!
在國際上,商品房銷售計價方式也各不相同,以“套內面積”和“建筑面積”交易的均有,不過按套內面積計價居多。不過,國內也有同時采取套內面積和建筑面積兩種方法計價的城市。例如,成都目前雖然以建筑面積計價銷售為主,但仍有不少開發(fā)商將套內面積和對應單價標準設置在購房合同里的。這樣的做法,同樣也能有助于減少購房人和開發(fā)商之間關于公攤面積的爭議。
-聲音
北京出臺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新建商品房的預售或完成初始登記的現(xiàn)房銷售應當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價,這一改變樓市“慣例”的規(guī)定,也在社會上引起各方爭論,不少網友紛紛對該政策的出臺表示出了自己的意見和想法。
公攤面積在哪里?是什么?開發(fā)商是如何處置和管理的?按套內面積計價,不是進步,而是回避矛盾。——網民“FASTEP”
小區(qū)的公共建筑可能會大幅度縮水。
——新浪博客博主“xiaodaofei”
我覺得這是個大快人心的事情。全國都應該這樣,不過公共面積大小應該立法,避免開發(fā)商偷工減料。另外,這個可能會導致房價會漲,這也是一件好事情,沒有暴漲哪有暴跌呢,最終受惠的還是老百姓!
——網友“wxcnl”
按套內面積開發(fā)商也會做貓膩,可以把公攤面積變小,原來公攤的變成不公攤的,這已經引起了非常大的憤怒(比如北京高教新城、廣州天河樓盤華南御景園一期),為什么不按照套內面積和建筑面積中對業(yè)主最有利的面積計算。——網友“greentooth1234”
雖然按商品房套內面積計算給廣大購房者一個希望,但這項政策出臺的同時卻沒有相關具體的制度來保障實施,政策是好的,但是真的能給購房者帶來實惠嗎?如何能保證它不變味呢?
——網友“clonesheep1986”
購房者疑慮的是分攤面積的計算方法,譬如,樓梯間哪里有那么大的面積?電梯井面積是否屬實?物業(yè)的服務用房為何有那么多?在信息相對很不對稱的當前,要讓每個不熟悉房地產的購房者知道分攤面積的計算辦法,并不現(xiàn)實。當分攤面積成為開發(fā)商作假的“貓膩”,不管用何種計價單位,房地產當中的面積計算糾紛并不會因為計價方式的改變而有所減少。
——網友“侯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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