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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應否確立城市基本色? [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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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舊樓宇外立面“洗臉”,給城中村“穿衣戴帽”,對舊街區(qū)實施街景改造……今年4月7日,市政府公布的《關于按照科學嚴格精細長效方針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見》中提出,實現城市精細化管理的一大措施就是導入“城市設計”理念,實施“城市裝修”工程。
“城市裝修”工程目前進展如何?取得了哪些成果?又有哪些亟須解決的問題?本報記者近日深入羅湖、南山、鹽田采訪時了解到,“城市裝修”工程目前亟待立法,以全面推進這一工作順利進行。
據羅湖區(qū)舊改辦負責人介紹,“城市裝修”指在不改變現有建筑物結構基礎上,采用新型建筑材料重新裝飾建筑物的外立面顏色和質感,加建裝飾性建筑,將錯落凌亂、亂搭亂建嚴重的舊城區(qū)用煥然一新、功能合理的建筑或綠草鮮花覆蓋的街頭小品取而代之,以提升城區(qū)品位,彰顯整潔、有序、美觀。
規(guī)劃專家認為,“城市裝修”就是城市更新,核心應是“不破而立”的城市“升級”新路。
深圳是座年輕城市,隨著城市迅速發(fā)展,大量舊住宅區(qū)、舊工業(yè)區(qū)、舊屋村與新建筑物之間及單體建筑與周圍環(huán)境之間的不和諧現象也越來越嚴重,造成視覺污染,使城市缺乏應有的價值感和文化品位。有專家認為,深圳缺乏統一的城市色彩規(guī)劃,更談不上對色彩的規(guī)范和監(jiān)督管理,導致建筑領域的色彩應用比較混亂;此外,我市建筑物外立面缺乏統一整治標準,“城市裝修”工程缺乏相應政策配套措施、投資管理辦法及全面推進的長效機制。
深圳應采用哪一種基本城市色彩?建立什么樣的城市容貌標準?建筑物外立面如何保持長久整潔?“城市裝修”投資主體應該是誰?立面改造應該有哪些優(yōu)惠政策?如何建立“城市裝修”的長效機制?專家認為,這一系列問題都急需出臺相關配套政策和法律對此加以規(guī)范與支撐。
據了解,國內外許多城市在這方面已有成功經驗。如,日本1981年為城市色彩立法,提出“城市空間色彩規(guī)劃”法案,規(guī)定色彩專項設計作為城市規(guī)劃或建筑設計的最后一個環(huán)節(jié),必須得到由專家組成的委員會批準,整個規(guī)劃或設計才能生效、實施。2004年日本通過了《景觀法》,以法律形式規(guī)定城市的建筑色彩及環(huán)境。在國內,南京市前不久為建筑物外立面制定保持整潔管理規(guī)定,?谑幸矠榱⒚娓脑斐雠_了一系列優(yōu)惠政策。
許多有識之士認為,深圳應盡快出臺有關“城市裝修”的條例和法律,以立法形式規(guī)范“城市裝修”,全面推進“城市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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