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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建言近現(xiàn)代建筑保護:保護也要有第三條道路 [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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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此次立法,記者采訪了民國建筑專家、東南大學建筑系教授劉先覺。
對于《條例(草案)》中確定的“50年”之限,劉先覺認為,建成滿50年的年限設定,是完全正確的,并且是和國際接軌的。國際上的慣例就是老建筑建成滿50年,才能對其進行文物保護。而金陵飯店、南京長江大橋這樣的建筑,雖然很有歷史價值,能代表南京的特色,也很有名氣,但是它們的年齡還不夠老,所以只可以列入另外的保護范圍。
此次立法保護的是重要近現(xiàn)代建筑,也就是說,相當多一部分的普通民國建筑并不在此條例保護范圍之內(nèi),而對那些不是那么重要、又與現(xiàn)代城市進程有所沖突的民國老建筑,到底拆還是不拆,業(yè)界一直存有爭議。
對此,劉先覺認為,民國建筑與城市建設并不是“你死我活”的關(guān)系,有時候也是可以協(xié)調(diào)好的。如果民國建筑和城市建設之間發(fā)生沖突,可以使用第三條道路來解決問題——整體搬遷民國建筑。上海市音樂廳的搬遷就是一個典型的成功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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