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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xié)委員方德根:城市道路不要經(jīng)常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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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建設應具有前瞻性,杜絕新路竣工不久又“動手術(shù)”的情況,以防止國有資金的嚴重浪費。兩會期間,省政協(xié)委員方德根對于城市道路改造問題提出了自己的建議。
城市道路不應鋪了又挖
幾年來,為了進一步改變城市面貌,并改善城市交通擁堵的狀況,我省許多城市在城市道路改造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在城市道路改造問題上,也存在著一些值得研究的問題:
一是道路開挖的頻率比較高。例如杭州鳳起路等道路,都是建成沒幾年的新路,去年又被“開膛破肚”。
二是改造的周期長。道路改造,少的幾個月,多的半年以上,給原本就不通暢的道路交通帶來更大的壓力。
三是對所改造道路的透明度不高。某一路段為什么要改造,改造的規(guī)模及投入的資金是多少,道路改造的開始和截止時間是怎么安排的。這些信息最好事先告之公眾。
道路建設應具有前瞻性
鑒于以上問題,方德根提出3點建議:
1.要建立城市道路改造領(lǐng)導小組或權(quán)威的協(xié)調(diào)機構(gòu),統(tǒng)一協(xié)調(diào)負責城市道路規(guī)劃和煤氣、電力、自來水、通訊、排污管線的責任部門,待各方認識一致、準備充分后再統(tǒng)一施工,防止因某一部門事先未協(xié)調(diào)到位而影響改造的進度。
2.對新建道路在設計時要適當超前,協(xié)調(diào)好所有地上和地下設施的相關(guān)責任單位,切實杜絕新道路竣工不久又“動手術(shù)”的情況。
3.在具體道路的改造施工前,要“安民告示”。提前通知市民:什么路段要改造、為什么要改造、改造的總體方案、改造的施工單位及改造具體的起至日期,通過本地電臺、電視、報紙廣而告之,并在改造、施工地段的兩端豎立標牌,附上文字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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